用户注册协议

尊敬的用户, 欢迎阅读本协议:

2016年09月01日修订

精灵之泉平台申请人(简称"甲方" )经与厦门闪销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协商一致,就甲方自愿申请使用、购买精灵之泉平台软件部分或全部服务、注册精灵之泉平台用户,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达成本协议:

一、注册声明

1 、乙方对本协议条款已尽充分说明之义务,甲方对本协议之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已详细知晓对本协议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对违反本协议时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的风险亦有明确的知晓·对协议中限制或免除乙方(或乙方合作方)责任的条款,以及增加甲方责任的条款,甲方均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该等条款。甲方申请开通精灵之泉平台即己视为甲方已授意本协议及乙方关于精灵之泉平台的各项规定。

2 、甲方具有或经授权等方式合法取得签约主体资格,以确保签约效果。甲方确认具有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甲方为企业,则其系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企业,并已取得签署本协议的充分搜权(如需) ,如甲方为个人,则真己牢满18周岁,且不存在任何影响真民事行为能力的瑕疵。

3 、在甲方注册为精灵之泉平台用户时精灵之泉平台将为甲方生成账号(账号默认为:甲方本人实名认证手机号)和原始密码并以手机短信形式或真他手段通知甲方,甲方收到精灵之泉平台账号、密码通知之后应立即修改原始密码。甲方仅可通过账号、密码来使用其账户并充分了解如果其泄漏了密码,可能会导致其识别信息的丢失,并授意对因此可能产生不利法律后果自行承担责任。甲方账户和密码因任何原因受到潜在或现实危险时甲方应立即和乙方取得联系,在乙方采取行动前,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 、甲方注册该账户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信息,甲方首次登录精灵之泉平台时,应仔细核对账号信息中记载的各项资料,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乙方修改。为有针对性地向甲方提供相关增值服务甲方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或乙方指定的其他网站将通过网站公告、客户端公告、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形式向其发送相关通知。甲方保证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乙方保留结束甲方使用精灵之泉平台的权利。

5 、甲方授权乙方在审核甲方资料和提供本服务期间查询甲方的征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信用报告、经营者个人基本信息信用报告)。

6 、乙方全权代表精灵之泉平台,乙方有权全权代表精灵之泉平台处理与精灵之泉平台相关的各顶事务。精灵之泉平台对甲方有的通知均可通过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其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的通知,发送之日视为己送达收件人,常规的信件于乙方向甲方在注册商户时提供的地址发出信件之后3 日视为送达。甲方对于精灵之泉平台的通知应当通过乙方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送达乙方。

7 、鉴于E联网服务的特殊性,乙方保留随时变更或中止服务的权利。对于免费部分的服务,甲方同意乙方有权行使上述权利且不需向甲方发出通知。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精灵之泉平台可能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设备、设施和软硬件进行维护或检修,或乙方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原因等不可抗拒因素,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高偿服务部分在合理时间内中止,乙方无需承担责任,但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知。对于有偿服务部分,甲方在精灵之泉平台软件内购买高偿服务之曰起算, 7天内,甲方有权停止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有偿服务,并要求乙方全额退回服务费用(但甲方在使用精灵之泉平台高偿服务期间,所获得的收益佣金,应金额退还乙方。)。甲方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有偿服务第8天起,默认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有偿服务非常满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款(此消费退款机制,仅对甲方为精灵之泉平台用户有效不适用于精灵之泉平台合伙人)

8 、当甲方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时即表示甲方己阅读、了解精灵之泉平台服务所提供的平台服务、微商城服务、技术服务、资金综合解决方案内容及接受本协议之所有内容。乙方保留随时修改本协议之权利,并随时通过精灵之泉平台窑户端或者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公布最新版本,甲方应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协议的相关条款。甲方如继续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则视为对修改内窑的同意;若甲方不同意乙方修改后的协议,甲方应当停止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

9 、甲方成功注册精灵之泉平台账户后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交的资料及甲方的使用记录等为甲方开通全部或者部分精灵之泉平台服务,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已经开通的全部或者部分精灵之泉平台服务,甲方使用相关精灵之泉平台服务时,应当遵守相应精灵之泉平台服务的服务条款。

二、定义

精灵之泉平台:基于移动互联网提供销售推广、微商城、代收货款、资金综合解决方案、技术服务的综合性平台。精灵之泉平台服务:指精灵之泉平台平台向真注册用户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推广服务、代收货款服务、微商城、便民服务、资金综合解决方案服务、技术服务等。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交的资料及甲方的使用记录等单方决定向甲方开放精灵之泉平台服务的部分或者全部服务,甲方使用相关服务时,应遵守乙方就相关服务的规定。用户:注册精灵之泉平台账户使用全部或者部分精灵之泉平台销售推广服务、微商城服务、或代收货款服务、资金综合解决方案服务的注册用户。虚假用户:不真实用户包插但不限于以虚假资料、冒用真白用户的资料申请用户。服务费率:甲方使用精灵之泉平台代收货款时承担费用的标准,简称费率。微商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高偿服务的商品之一,甲方有权经营推广乙方提供的微商城并获得相应的交易买卖报酬佣金。

服务费:甲方通过精灵之泉平台普通代收货款功能时应承担的费用。

清算机构:与乙方合作为精灵之泉平台用户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的机构,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行等。

三、销售推广规范

1 、甲方不得发布下列任何信息,否则乙方可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或依据规则进行其他的违规处罚:

(1 )假冒、伪劣或侵犯任何第三万合法权利的商品;

(2 )钓鱼链接、病毒、木马等行为攻击他人;

(3 )不以商晶交易为目的的信息;

(4 )与商品交易无关的信息、垃圾信息或者试图或已经扰乱正常交易秩序的信息;

(5 )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侮辱、诽谤、淫秽、暴力的,以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6 )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信息;

(7 )虚构事实、误导、欺骗他人的信息;

(8 )恶意评价信息

4 、甲方违反本协议或者微商城相关规则的,乙方高权视情况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服务进行中止,屏蔽、删除商昂信息、暂停微商城、关闭微商城等处罚。

四、代收款规范

1 、甲方使用精灵之泉平台代收货款时应当遵守清算机构的收单服务协议及有关收单的各项规定罔时应当遵守精灵之泉平台的基本服务条款。

2 、甲方授权乙方选择、变更清算机构,并罔意乙方有权代表甲方与清算机构签署相关协议甲方同意乙方将莫在甲方的注册信息提交收单机构审核甲方罔意本协议将视为甲方罔意收单机构的收单服务协议及服务条款。

3 、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的情况。如根据乙方合理的独立判断认为甲方存在或可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侵害乙方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高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违约责任和真他法律责任。

4 、甲方应保证真经营活动和范围的合法性,甲方在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将不会利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以及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否则乙方高权拒绝提供服务,且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导致乙方或者乙方雇员受损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用方同意赔偿乙方、合作公司、关联公司损失,包括乙方支出的合理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用,并使之免受损害。对此,乙方高权视商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使用、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账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虚假用户或利用精灵之泉平台账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以及真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回收真账户。同时,乙方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6 、甲方保证通过精灵之泉平台代收的款项为合法收入,并自行负责缴纳相关税款、费用甲方保证所收款项将在符合本协议各项条件的情况下被支付。甲方自行对交易的风险承担责任,并保证精灵之泉平台不会因甲方与持卡人之间的纠纷承担责任。

五、软件服务费及账务处理

1 、本协议约定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2 、服务费计算方式为:甲方通过精灵之泉平台代收货款金额乘以服务费率(服务费率以乙方最终审批为准,审批完成之后,将在甲方账号信息中予以显示。乙方有权单方调整服务费率)。

3 、代收款服务成功以精灵之泉平台窑户端显示"交易成功",并经清算机构确认成功为准。

4 、服务费在代收款项中直接扫除。正常情况下,甲方通过精灵之泉平台代收款项(扣除服务费后)将在结算周期内划拨至甲方指定账户中。

5 、若甲方需变更指定账户、地址、联系方式等注册信息,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将甲方提出的变更信息在精灵之泉平台系统及清算机构系统中进行注册并从精灵之泉平台系统注册成功之时起按新的账户划拨甲方银行卡交易资金。

6 、甲方应至少每天核对一次通过精灵之泉平台发生的交易及划拨至甲方指定账户的资金如高未及时到账或者金额差错,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反映。如甲方在交易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未向乙方书面反映,视为甲方认可当日划拨金额。

7 、持卡人或发卡机构、清算机构对刷卡交易有异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查询、查复或(按要求配合)提供持卡人真实信息,交货凭证、消费凭证、证明存在真实交易的证据,甲方均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并提交。如未能按时回复、提交或提交无效凭证而造成发卡机构退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8 、对于因清算机构、发卡机构、乙方系统或真他原因而导致的错误清算,甲方有义务配合调查并返还相应款顶,乙方有权要求清算机构暂停向甲方支付后续代收款项,并高权追索已支付的款顶。因错误清算造成甲方多收款时,甲方授权乙方从甲方指定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乙方高权委托第二万从甲方指定账户中妇回多付的款项。

六、保密条款

1 、甲方受理银联卡时应严格遵守《银联卡账户及交易数据安全筐理规则》相关保密规定并对在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各顶技术、情报、资料、信患、数据、商业秘密及由此严生的技术成果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提供的除外。除按前述约定提供相关信息外,如需向真白任何第三万提供该等信息的,应事先得到精灵之泉平台的许可并明确使用范围、时间和内容。这里的"信息"是指任何以口头、书画、图表或电子方式存在的各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财务信息、技术方案、操作手册等资料。

2 、甲方应建立详细的内部保密制度并提供培训、检查等方式确保银行卡交易信息和数据的安全,限制数据访问权限并定期或者不定期更换精灵之泉平台的使用密码。

3 、在本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存续期间以及协议终止后,甲方始终负有保守乙方商业秘密、持卡人个人信息、账户和交易数据的义务,甲方应承担因泄露商业秘密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如有任何保密信息被非法取得或外泄,甲方应立即告知精灵之泉平台,并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4 、甲方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透露银行卡持卡人资料、账户和交易数据。

七、隐私保护

在甲方同意本协议或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之曰起,甲方即同意乙方按照以下条款来使用和披露真个人或企业信息。

1 、银行账户信息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将需要甲方提供真银行账户信息,在甲方提供相应信息后,乙方按照清算机构要求将严格履行相关保密约定。

2 、交易行为

为了保障甲方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的安全以及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乙方将记录并保存甲方登录和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的相关信息,但乙方承诺不将此类信息提供给除精灵之泉平台及清算机构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除双方另高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3 、交易信息的收集。

甲方了解并同意,乙方为了保障交易安全,有权收集甲方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时的位置信息并在发生可疑交易时通过精灵之泉平台窑户端采用技术手段收集交易实时信息。

4 、为能够更为高效地提供服务,甲方罔意,乙方高权将甲方注册及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过程中所提供、形成的信患提供给银联、清算机构及乙方的关联公司。罔时,乙方为更安全高效地向甲方提供服务,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乙方需识别甲方身份,或乙方认为甲方账户存在风险时,乙方高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交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证件或真他文件)。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甲方的明确授权;

(2 )只奇披露甲方的信息,才能提供真需要的产品和(或)服务;

(3) 按照本协议的要求进行的披露;

(4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5) 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6 )为维护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合法权益;

(7 )对甲方的身份真实性进行验证。

5 、安全

乙方仅按照人民银行、清算机构按现高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使真掌握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这些安全措施包括向真官服务器备份数据、对信息加密;尽管高这些安全措施,但乙方不保证这些信息的绝对安全。

八、知识产权

1 、乙方拥有精灵之泉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端、硬件、系统)的全部知识产权,该等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所有权。

2 、乙方网站、客户端上所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架构、画面的安排、页面设计,均由乙方或乙方关联企业依法拥有真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3 、非经乙方书面罔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精灵之泉平台高关的程序或内容。

九、第三方合作

1 、精灵之泉平台平台可能会连接与乙方合作的第三方平台,精灵之泉平台会在您转连接到第三方平台时提醒您,您应自行对您在第三方平台的操作负责并自行与第三方平台运营方处理因第三方平台引起的纠纷。

2 、在fE进入第三方平台时表示您已经同意乙方将您的注册资料提交第三方平台运营方乙方会要求第三方保密,但乙方不担保第三方的保密义务。

3 、您理解并罔意,精灵之泉平台平台上存在第三方运营的商户,当您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您应当直接与第三方解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对第三方的商局或者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

十、协议的终止

甲方出现下述任一种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连续三个月未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的;

(2) 多次严重违反精灵之泉平台相关规定的;

(3)注册资料虚假;

(4)其他风险情况。

十一、免责条款

1 、因下列状况之一导致乙方系统无法正常运作,使用户无法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时乙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1)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

(2 )乙方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

(3 )甲方的手机或移动设备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4 )因硬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开发工具本身固有的技术缺陷而引起数据受损或被窃取的;

(5 )甲方操作不当或通过非乙方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

(6 )银行或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7) 台风、地震、海确、洪水、停电、战争、罢工、骚乱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

(8) 发生乙方无法控制或无法预见的情形。

2 、确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精灵之泉平台无法提供服务的,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消除影响及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应继续履行莫在本协议顶下的义务。趴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精灵之泉平台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衍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均不负离任何责任,即使甲方事先已被告知此等损失的可能性。

4 、非甲乙双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高权按照公平原则要求甲方共担风险。

十二、其他

1 、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条例约束,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商议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即厦门市思明区高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本协议由本协议条款与精灵之泉平台账号信息、常用帮助等精灵之泉平台公示的各项规则组成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照。甲方对本协议理解和认同,甲方即对本协议所高组成部分的内容理解并认同一E 甲方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甲方和乙方即受本协议所高组成部分的约束。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裁定无效或不能执行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高效性、合法性也不影响其他条款的履行。

3 、如对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或使用精灵之泉平台服务过程中高任何疑义,可拨打客服电话(400-188-2030 )。


本保密协议的解释权归精灵之泉平台所有。

厦门闪销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9月